乔吹吹吹吹吹

醒时三生荣枯,醉里一梦江湖。

【庸俗爱情】(二)





什么时候开始的呢。

 

 

也许是那个被时间遗忘的下午,潘粤明背着光在屋顶上,打着带点痞味儿的招呼,却笑得一脸纯真;也许是他在自己面前炫耀女生给他写的情书的时候,心中说不出来的不爽;又或者是因为他正好在合欢花开的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,几乎没有味道的合欢花开始有了春天的气息。

 

 

爱情多庸俗啊,王昱珩在少不更事的时候曾这样想。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求伴侣,来熬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漫长生活,一天天稀里糊涂地过去了,妄想把春夏秋冬都远远地甩在后面。可是王昱珩的记忆永远都是鲜活的,他能记住第一次吃到糖的滋味,能记住第一次受伤的痛苦,能记住第一次看花时的兴致盎然,但是他好像有点忘了第一次分泌过多的多巴胺是什么时候、什么感觉。一直以来,他都信心满满地创造着自己理想国,这个世界有条不紊地运转,他把喜欢的一切都放在了这个理想国里,闲云野鹤般悠闲自在。

 

可是——可是——如今他只想做个俗人。

 

 

真够庸俗的,王昱珩自我嘲笑着。

 

 

这可真是胆大妄为,潘粤明的心都快蹦到嗓子眼儿了。他感觉自己的心和身体触碰到世界上最柔软的东西,却又带着点点的生涩和僵硬,潘粤明妄图隐藏的秘密和想要窥探的秘密猛冲般地出现在面前,让人产生眩晕的错觉。他不自觉地去搂王昱珩的腰,轻拽对方的衣服,用这样无比笨拙的方式许以默认。

 

 

“滴滴滴——滴——”突如其来的呼机声把潘粤明吓了一跳,立刻放开搂住王昱珩腰的手,却被王昱珩半路按回去,潘粤明不由得被逗乐了,笑了出来。“你笑什么?”王昱珩依旧带着固有的严肃正经腔调问,丝毫不去理会自己书包里呼机的声音,手轻抚着潘粤明的发丝和脖颈,像是安慰又像是表示亲昵。潘粤明的下巴正好磕在王昱珩的肩膀上,对于王昱珩的问题,他只是摇摇头,轻摇的弧度带动下巴,王昱珩觉得痒痒的,像是有只猫住在了身体里,拼了命地忍住挑逗的欲望。

 

 

可惜这只猫现在非常不老实。

 

 

一个不留神,潘粤明就把呼机从王昱珩的书包里薅了出来,轻而易举地被潘粤明拿在手里,他炫耀似的在王昱珩眼前晃了晃呼机,眉眼轻挑像是动了什么小心思,又在等待着对方的回应。可是王昱珩此刻显得既不吃惊也不生气,反而有些疑惑地看着潘粤明,然后他就听着潘粤明一字一句地念“庆——功——宴——老——地——方——见”。

 

 

“哦~老地方啊————”这话从自己口里说出来都觉得别扭,这搁谁在这儿置气呢,连潘粤明自个儿都暗自觉得好笑,默默地后退了两步。

 

“走吧”,王昱珩从潘粤明手中拿过呼机,重新把它放在书包里,“去‘老地方’参观参观。”

 

 

“老地方”是一个面积不大的火锅店,正对着T大西门对面,北京的天气变得越来越热,这里却依旧人声鼎沸。潘粤明进去就感觉体温上升,空气中混杂着浓重的火锅汤底味和周围人聊天的笑声,虽然略显嘈杂,但是潘粤明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,这场景老让他想起小时候的除夕夜一大家子人围着圆桌吃饭,被父亲毫不留情戳穿偷吃的事情。

 

 

“诶诶!队长!这儿呢!”王昱珩带着潘粤明在这家店最里面的角落里找到了同伴,“王队长,你应该好些了吧,球场上下来的时候看你脸色不太好。”啦啦队的一个女生小心翼翼地问。“没事儿。”王昱珩一边摆手一边把潘粤明拉过来。

 

 

“哟,王队长的外援啦啦队队长来了”,队员们调侃道,“王队长,你这朋友这够意思,从校际联盟赛开始,一场比赛没落下,都来给你加油。”

 

 

潘粤明听得一愣,随即轻笑摇头,“怎么着儿,不欢迎啊?”就近拉出一个凳子坐了下来,然后把身旁的凳子也拉了出来,王昱珩很自然地坐在了潘粤明旁边。

 

 

“哪能啊,你没看见你一来啦啦队的女生满眼犯桃花吗?”队员们哄堂大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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